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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进校园 防患于未然

2016年12月20日 10:31:09 访问量:403 作者:王润生

20161125,神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谷亚军、办公室主任丁志伟和未检科科员张瑾一行三人深入神池三中,由张瑾主讲,作了一场题为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”的法制讲座。

讲座共分四部分内容,第一部分是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。具体总结了法制观念淡薄、未成年人好奇心等五个原因。第二部分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。此项分三个方面进行讲解。一是14周岁为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;二是1416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年龄;三是16周岁以上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。张老师指出与会的学生是属于第二或第三种情况,要警钟长鸣。

第三部分是杜绝不良行为。张老师娓娓道来,指出不良行为有沉迷于网吧、打架斗殴、参与赌博、旷课夜不归宿等。

第四部分边讲解边观看未成年人犯罪的五段视频。其中有一位年满16周岁的男孩强行抢走了10岁孩子给父亲买的一包烟和剩余的10元钱,最后获刑三年。视频深深地震撼了在场的100多名听众。

最后张老师得出“走错一步,断送一生”的结论。同时告诫同学们“少年智则国智,少年强则国强,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”。法制下乡,防患于未然,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。1220,神池县检察院授予神池三中一块“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”的牌匾。

编辑:张仝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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